宋福庭 长治市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傅彩萍 高新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
王跃林 长治市郊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王现敏 潞城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
王守国 襄垣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张志刚 武乡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孙 伟 平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王忠强 长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冯发生 屯留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魏爱祥 沁源县人民政府县长助理
刘鹏飞 沁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孙彩虹 黎城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杨 隽 长子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田兆伟 壶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二)领导组办公室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市消防支队,负责全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安排,跟踪了解全市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协调解决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中的有关问题;负责专项整治情况的收集、汇总、梳理、通报、上报等工作;汇总、收集和处理全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有关举报案件。办公室主任由市消防支队支队长宋源禄兼任。
(三)联合检查组
领导组将组织市公安消防支队有关防火监督人员及综合素质高、业务能力强、责任心强的消防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并抽调各县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和有关人员,组成3个联合检查组(从各县抽调的人员实行交叉分组),对全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检查。
三、专项整治检查的内容
对各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贯彻落实执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15号)、《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06]53号)精神及国家消防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各地消防安全状况和消防部门建设进行全面检查。
(一)对社会单位检查的内容
1、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及落实情况;单位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订及演练情况。
2、建筑防火间距、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情况;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及开业前检查情况;建筑室内装修装饰材料防火性能以及商场、市场储存可燃商品情况。
3、室内外消火栓状况,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运行情况,灭火器材配置等情况;电气线路敷设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