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全市旅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长政办发〔2009〕2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
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长政发〔2009〕7号)精神,市文物旅游局制订了《全市旅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〇九年二月二十日
长治市旅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实现“转型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要求,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从根本上防治旅游行业事故的发生,根据市政府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组的总体部署,结合全市旅游行业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政府对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深化旅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对未经旅游及相关部门审批经营的“黑社”,坚决取缔;对违规操作,超范围经营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旅行社,一律停业整顿;对证照齐全、具备经营条件的旅行社要加强监督。通过旅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使旅游行业安全秩序得到改善,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实现全市旅游行业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为搞好旅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成立市旅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组及办公室和旅游行业专项整治市、县联合检查工作组。
(一)市旅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组
组 长:
闫 广 市文物旅游局局长
副组长:
王 伟 市文物旅游局副局长
刘忠和 市文物旅游局纪检组长
焦双林 城区副区长
冯国文 效区副区长
王明德 长治县副县长
杨鸿斌 潞城市副市长
席卫建 屯留县副县长
郭志新 长子县副县长
马先明 壶关县副县长
贾文革 平顺县副县长
郭 强 黎城县副县长
杨树庄 襄垣县副县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