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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全市学校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全市学校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长政办发〔2009〕1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局、办,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全省学校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09〕7号)精神,市教育局组织制订了《全市学校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二月二十五日

全市学校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全面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全省学校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09〕7号)精神,加强我市学校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创建平安、文明、健康、和谐、本质安全型教育,结合全市学校的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入开展学校安全专项整治,积极构建本质安全型学校。在对全市学校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对学校安全隐患进行分类整治。通过专项整治,各县市区、各学校普遍建立完善的安全工作体系,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治理,学校及周边环境安全状况明显改善,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明显增强,全社会对学生的安全保护意识明显提高。
  二、组织领导
  为了做好学校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成立市学校安全专项整治领导组及办公室和学校安全专项整治市、县联合检查工作组。
  (一)市学校安全专项整治领导组
  市学校安全专项整治领导组主要负责组织制订学校安全专项整治总体工作方案,对全市学校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统一安排和部署,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主要问题,协调各县市区学校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组 长:
  范长喜 市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
  秦 兴 市教育局副局长
  王卫军 城区副区长
  秦国山 郊区副区长
  平竹青 潞城市副市长
  翟卫华 长子县副县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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