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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全市水利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5、是否贯彻落实了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规程,建立了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否设立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置了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是否按时主持召开了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例会,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6、是否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比例提取了安全费用;是否建立了重大危险源监控责任制,重大危险源是否登记建档,制定了监控措施;是否根据国家有关要求,制定了符合本单位实际、具有可操作性的应急预案;是否适时进行了演练;是否按规定如实上报生产安全事故,是否存在瞒报、谎报、或拖延不报现象。
  7、是否对闸门、溢洪道、泄洪洞、启闭设备、备用发电机等设施、设备和附件进行定期检验。
  具体分为三类:
  第一类:在建工程检查的范围与内容
  (1)安全生产管理
  检查项目法人(或建设单位)是否具有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完善的规章制度以及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项目法人和施工单位是否制订了事故应急预案情况等。
  (2)持证上岗情况
  检查各施工单位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情况;检查施工企业管理人员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情况;检查劳动保护用品的配备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技术培训情况等。
  (3)施工监理情况
  检查监理单位(包括现场监理机构)是否具有完善的规章制度以及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施工现场危险源排查记录;检查监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情况等。
  (4)检查危险源
  加大对事故隐患的排查与整改力度,重点检查起重机、塔带机、模板支撑、高边坡、基础开挖以及施工现场围挡、临时设施等易发高处坠落、坍塌、倒塌、机械伤害事故的危险源部位。
  (5)施工作业现场
  检查施工作业现场,严肃查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6)小水电建设情况
  检查小水电工程立项审批等许可手续是否完备,对违规建设的项目要责令停工并登记造册,提出限期整改措施。
  第二类:水利工程设施
  (1)防汛责任制:包括行政责任人和技术责任人的落实。
  (2)大中小型水库:特别是小型水库,影响度汛的闸门、启闭机、备用发电机、电台等部位。
  (3)水保淤地坝:包括淤地坝坝体、泄水建筑物等部位。
  (4)水电站前池、引水工程蓄水池:运行安全问题。
  (5)河道行洪:河道采沙、乱倾乱倒堵塞河道问题。
  第三类:水利企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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