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注册登记率静态测评。以各县实施购机补贴以来实际新增的车辆(含辖区内销售企业售出的未享受机补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为基数,与此期间办理登记手续挂牌上户车辆之比,同时参照农机统计年报中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社会保有量的统计数据,得出各县市区农机车辆无牌行驶的比例和绝对隐患数。
2.安全技术检验率静态测评。以各县上年度或本年度注册登记在册数为基数,与上年度或本年度实际办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年度安全技术检验手续的车辆数之比,得出各县市区未参加年度安全技术检验车辆的比例和绝对隐患数。
3.农机驾驶操作人员持证率静态测评。以各县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在册保有量与在册驾驶操作人员之比,得出各县市区无证驾驶的比例和绝对隐患数。
4.注册登记率、检审率、持证率、生产作业违章率动态测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动态测评分为道路运输作业动态测评和田间作业动态测评。道路运输作业动态测评,检查组每到各县市区,选择农机运输车辆通行量较大的路段设点,对过往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进行逐台检查登记,以百台车辆为测评数据,得出各县市区道路运输作业动态“三率”和生产作业违章率的真实数据。田间作业动态测评,选择各县市区纯农区,对正在进行田间作业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进行逐台检查登记,检查车辆30-50台为宜,得出各县市区田间作业动态“三率”和生产作业违章率的真实数据。道路运输动态测评数据与田间作业动态测评数据相加按比例测算得出各县市区动态测评隐患数。经过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测评,综合评价县市区农机安全生产状况,以静态、动态测评为依据,检查组对县市区下达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省、市、县三级联动整治检查工作组要对所检查的农机经营单位和个人分类整治的情况详细列表登记,并由有关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监管人员和检查工作组组长签字。对每个县市区的检查结果,要分类汇总,经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监管人员和检查工作组组长签字后上报省专项整治领导组办公室。
五、专项整治的步骤
全市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安排部署和宣传发动阶段(1个月)
各县市区要成立农机安全专项整治领导组,根据省、市农机安全专项整治领导组的总体部署,制订本县市区农机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配齐工作人员,建立专项整治责任制,做好专项整治和检查的安排工作。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大力宣传此次农机安全专项整治的重大意义、政策措施、方法步骤和具体要求,营造遵章守纪、文明驾驶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