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全市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长政办发〔2009〕1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晋政发〔2008〕35号)、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全省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09〕19号)精神,市农机局组织制订了《全市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O九年三月二日
全市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实现全市“转型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的部署和要求,深刻汲取2008年以来我省发生的重特大事故教训,采取有力措施,结合全市农机安全生产现状和实际,根据省政府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组的总体部署,制订全市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县市区及乡镇政府对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对无牌行驶、无证驾驶、不参加年度安全技术检验等严重违章行为要彻底消除;对超速行驶、违章拉人的要坚决制止。通过这次全市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强化全民农机安全意识,提高农机驾驶操作人员技术水平,改善农业机械安全技术状态,不断提高农机注册登记率、检审率和驾驶操作人员持证率,全面提升农机安全监管工作水平,使全市的农机安全生产秩序得到明显改善,农机安全水平明显提高,逐步构建“源头管理、宣传教育、执法监控”和“政府主导、农机主抓、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农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现全市农机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为了做好全市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成立市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组及办公室。
(一)市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组
专项整治领导组主要负责制订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总体工作方案和有关工作制度,对全市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统一领导,统一安排,统一部署。领导组要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专项整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协调各县市区农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