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全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长政办发[2009]2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
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长政办发[2009]7号)精神,市交通局组织制定了《全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00九年三月十三日
全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生产管理,确保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有效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特别是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省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部署,结合我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实际,制订全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突出重点、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深化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努力形成“政府监管,业主主导,企业主体,监理监控,参建各方齐抓共管”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从全面落实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部门安全生产监管主体责任入手,有效整治交通基础设施安全隐患,进一步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实现全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发展,为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大建设、大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了切实加强对全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组,负责组织制订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总体工作方案和有关工作制度,对全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统一领导、统一安排,统一部署。领导组每季度要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解决专项整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组 长:
李明芳 市交通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