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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全市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成   员:
  田建明 郊区道路运输管理所所长
  刘路平 郊区交通局公路股股长
  张立平 屯留县道路运输管理所所长
  申克庆 屯留县交通局公路股股长
  叶高明 襄垣县道运输管理所所长
  申胜杰 襄垣县交通局公路股股长
  魏留虎 武乡县道路运输管理所所长
  韩旭东 武乡县交通局养护股股长
  张晓宏 沁县道路运输管理所所长
  吴洪文 沁县交通局养护股股长
  肖志武 沁源县道路运输管理所所长
  梁纯刚 沁源县交通局公路股股长
  王书军 长子县道路运输管理所所长
  景志刚 长子县交通局公路股股长
  秦广顺 长治县道路运输管理所所长
  郭怀德 长治县交通局公路股股长
  刘俊山 壶关县道路运输管理所所长
  杨忠  壶关县交通局公路股股长
  赵子孝 平顺县道路运输管理所所长
  李平  平顺县交通局公路股股长
  付慧丰 黎城县道路运输管理所所长
  王玉平 黎城县交通局养护股股长
  王大海 潞城市道路运输管理所所长
  郭旭红 潞城市交通局公路股股长
  孟耀芳 市运管处北关所所长
  崔慧斌 市运管处五马所所长
  (三)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市、县联合检查工作组
  市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组组织市交通局及市运管处、公路处、有关监管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并抽调各县(市、区)交通局分管道路运输及公路养护的领导和有关工作人员,组成12个市、县联合检查工作组(从各县市区抽调的人员实行交叉分组),对各县(市、区)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检查。
  三、专项整治检查的内容
  此次专项整治将由地方各级政府及部门组织监管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对全市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企业(业户)及相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企业(业户)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安全监管主体责任(两个主体责任)的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一)对道路运输企业(业户)及公路管养单位检查的主要内容
  1、是否按照本次专项总体要求,进行了周密的安排;是否制订了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配齐了工作人员,建立了专项整治责任制;是否对企业(业户)内影响水上交通安全的隐患进行了无一遗漏的排查摸底;是否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进行了认真整改。
  2、是否履行了相关审批手续,是否领取了合法证照,有关证照的来源是否合法;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事道路运输、公路养护的有关人员是否取得了相应的资质,各类资质是否合法有效;是否对从业人员进行了全员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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