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办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九)环保能力建设工程
1、参照中部地区二级站建设标准,完善市级监测站标准化建设;参照中部地区三级标准,建设各县、市、区的环境监测机构,并通过验收。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各县市区政府
协办单位:市财政局
2、环境信息能力建设,按照《全国环保系统环境信息机构规范化建设标准》要求完成,并通过验收。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协办单位:市财政局
3、市区环境监察能力建设达到中部地区新一级标准,各县市区环境监察能力达到中部地区新二级标准,并通过验收。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各县市区政府
协办单位:市财政局
4、环境宣教能力建设,按照《
全国环保系统环境宣传教育机构规范化建设标准》要求完成,并通过验收。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协办单位:市财政局
(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程
在整个创建过程中,要通过多种渠道,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的创模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民环保意识,从我做起,改变不良习惯,形成家喻户晓、人人参与的创模氛围。
1、通过省、市新闻媒体,把创模作为宣传工作的重点内容之一,分阶段、有计划的进行宣传,提高社会公众对创模工作的知晓率,强化市民创模意识。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
协办单位:市广播电视局、长治日报社
2、在省、市新闻媒体开办创模专题栏目,广泛宣传环保政策法规、环保知识,全方位宣传创模工作,激发全民参与的积极性。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
协办单位:市环保局、市广播电视局、长治日报社
3、开展以创模为主题的文艺作品创作,组织群众性的创模文艺宣传活动。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
4、在城市出入口、主干道、广场设立创模公益广告牌,公交车身、工地围栏等处涂刷创模宣传标语及创模宣传画。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
协办单位:市建设管理局、市规划勘测局、市环保局
5、购置中小学环境教育教材,在全市中小学校设置环境教育课程,确保全市中小学环境教育普及率达到85%。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协办单位:市财政局
五、保障措施
(一)严格奖惩,实施创模责任目标考核与竞争激励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