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协办单位:市园林局
(六)城市生态建设工程
1、加强国土和矿产资源开发的环境保护。强化国土资源管理,搞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和实施,优先保护具有生态功能的林地、草地和湿地,加速矿山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开展矿山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综合治理。
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协办单位:市环保局
2、进一步提高现有森林公园和自然保护区的管理水平,加快新建森林公园和自然保护区建设进度。具体建设项目为:沁县小华山森林公园,规划面积16平方公里(已申报);襄垣县仙堂山森林公园,规划面积30平方公里;襄垣县老爷岭森林公园,规划面积28平方公里;武乡板山森林公园,规划面积40平方公里;潞城芦医山森林公园,规划面积20平方公里;壶关五龙山森林公园,规划面积20平方公里;长子发鸠山森林公园,规划面积30平方公里。
责任单位:市林业局
协办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3、大力推进生态示范区建设,力争到2009年底再建设2-3个生态示范区,全市建成一批环境优美小城镇和生态农业示范基地。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协办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4、 完成11个县区城郊森林公园的建设,规划面积38平方公里。
责任单位:市林业局
协办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七)城市造林绿化建设工程
1、城市绿化建设。继续实行高标准清洁、绿化,对市区现有绿地进行园林化改造,打造城市精品园林,实现公共绿地的高水平建设和管理。
责任单位:市园林局
2、通道绿化建设。继续开展长太高速、长晋高速、长邯高速、长北干线、长陵公路、208国道及铁路沿线等的通道绿化,同时加强交通沿线村镇、厂矿和荒山的绿化建设力度,扩大城市防护林带保有量,形成较为稳定的生态防护林体系。
责任单位:市林业局
3、县市区绿化建设。全市各县市区要以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国家级卫生城市、国家级森林城市、省级环保模范城市和省级卫生城市为目标,高标准规划开展造林绿化重点工程。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八)绿色人居环境创建工程
在城市建设中突出和体现“以人为本”、“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城市环境保护理念,广泛开展“建我绿色家园”系列活动,包括创建“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绿色企业”、“绿色家庭”等创建活动。新建住宅小区必须按照能源洁净、居住安静、环境优美、行为环保的标准建设,倡导绿色文明的生活方式、消费习惯和环境价值观念,树立环境保护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的社会道德风尚。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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