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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国家税务局、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对南京地区非执业注册税务师年检的通知

南京市国家税务局、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对南京地区非执业注册税务师年检的通知


  根据江苏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苏注税发〔2009〕27号的通知精神,南京地区于2009年6月20日起开展2008年-2009年度非执业注册税务师年检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对象
  南京地区凡在2009年4月30日以前取得非执业注册税务师资格的注册税务师均应参加本次年检。
  二、年检时间和地点
  年检时间:2009年6月20日至7月31日
  负责本次年检单位是:南京市地方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
  年检地址:南京市白下区常府街6号3楼316室
  联系人:苏爱军
  联系电话:84793451
  三、年检内容
  1、完成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规定的后续教育培训。(非执业注册税务师购买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省注册税务师协会编写的培训教材自学)。
  2、检查会费交纳情况。根据《中国税务咨询协会会员入会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规定,凡已取得注册税务师执业注册证书或非执业注册证书的人员,应加入地区协会,同时成为中税协的个人会员。同时《中国税务咨询协会会员会费交纳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规定,个人非执业会员从2002年起每年交纳50元的会费。个人会员的会费在年检时交纳。
  本次年检是2008年、2009年合并一起年检。如果有些会员没有参加2007年年检的可补检并补交会费。
  3、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四、非执业会员年检需要递交的资料及注意事项
  1、填写并提交《非执业会员年检登记表》。表格下载网址:www.jscta.cn政务公开规范表格下载 ,也可现场领取填写。
  2、《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证》(未领取的请填写《非执业会员证领取申请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非执业注册证书》(2004年以后不需提交)、《江苏省注册税务师手册》原件、两张两寸彩照。
  如会员证或手册遗失需要补办的,需在市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遗失公告(公告时不要写明遗失的证书号),携带公告原件和1张1寸近期免冠照片,到江苏省注册税务师协会办理补证手续后,方可参加年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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