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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卫生局关于印发《长春市甲型H1N1流感轻症患者居家隔离治疗管理方案(试行)》的通知

长春市卫生局关于印发《长春市甲型H1N1流感轻症患者居家隔离治疗管理方案(试行)》的通知
(长卫医发〔2009〕60号)


各县(市)区卫生局、开发区社会事业发展局、驻长各有关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甲型H1N1流感轻症患者居家隔离治疗管理方案(试行版)>的通知》要求,特制定《长春市甲型H1N1流感轻症患者居家隔离治疗管理方案(试行)》,请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长春市甲型H1N1流感轻症患者居家隔离治疗管理方案(试行)
  2、长春市城区甲型H1N1流感轻症患者居家隔离治疗工作流程
  3、甲型H1N1流感患者居家隔离治疗须知
  4、居家隔离治疗病情观察表

  二OO九年九月十八日

  附件1:
长春市甲型H1N1流感轻症患者居家隔离治疗管理方案
(试行)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甲型H1N1流感治疗工作,我市将对甲型H1N1流感轻症患者实行居家隔离治疗。居家隔离治疗的患者由定点医院经治医师根据甲型H1N1流感相关诊疗方案和患者具体病情确定,在征得患者同意后进行居家隔离治疗。
  一、居家隔离治疗指征
  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仅有一般性流感症状,包括:发热、流涕、鼻塞、咽痛、咳嗽、头痛、肌痛、乏力,无下呼吸道感染,无其他并发症,非流感高危人群。
  流感高危人群是指易发生严重并发症甚至死亡的人群,包括:
  1、5岁以下儿童(2岁以下者更易发生严重并发症);
  2、65岁及以上老年人;
  3、妊娠妇女;
  4、伴有以下疾病或状况者: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心血管系统疾病(高血压除外)、肾病、肝病、血液系统疾病、神经系统及神经肌肉疾病、代谢及内分泌系统疾病、免疫功能抑制(包括应用免疫抑制剂或HIV感染等致免疫功能低下)、19岁以下长期服用阿司匹林者;
  5、集体生活于养老院或其他慢性病疗养机构的人员。
  二、居家隔离处理原则
  (一)患者尽量单间居住,减少与共同居住者的接触机会。其共同居住者中如患有慢性基础性疾病或者年老体弱者,则不宜实施居家隔离。
  (二)患者宜使用单独卫生间,使用后应立即通风,并进行清洁和消毒。
  (三)咳嗽和打喷嚏时应使用纸巾保护遮掩口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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