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充实医疗救治队伍
长春市医疗救治领导小组成立由呼吸内科、循环内科、消化内科、神经内科、肾内科、内分泌科等医务人员组成医疗救治预备队,必要时由市医疗救治领导小组协调充实到定点医院中,协助临床进行医疗救治。
3、重症病例收治
(1)重症定点医院
确定吉林大学第一医院、吉林大学第二医院、一汽集团总医院、吉林省人民医院、长春市中心医院、长春市儿童医院为重症定点医院,负责收治甲型H1N1流感重症病例。
重症定点医院要做好收治重症病例的各项准备工作,成立由感染性疾病科或传染科、呼吸科、儿科、护理、临床检验、医学影像、中医科、心内科、发热门诊、急诊科主任组成的专家组。医院要在人员、物资、设备、设施等各方面满足临床救治的需要。
吉林大学第一医院为优先启用的重症定点医院。如果疫情发展,重症病例不断增加,预计超过医院收治能力时,医院领导小组需提前向市医疗救治领导小组提交申请,领导机构将按照实际情况,按以下顺序启动各重症定点医院:
○1吉林省人民医院
○2长春市中心医院、
○3吉林大学第二医院
○4一汽集团总医院
出现儿童重症病例时,启动长春市儿童医院。
(2)成立甲型H1N1流感专科病房
重症定点医院要成立甲型H1N1流感专科病房。病房要符合如下要求:
○1选址合理,独立设区,与其它病区相隔离。有独立的电梯或楼梯,独立的入、出口及卫生间。
○2病房通风良好,至少预留20张床位。医护人员办公室也应通风良好,与病房分隔无交叉,并尽可能保持一定距离。
○3病房的医护人员组成至少包括感染性疾病科或传染科、呼吸科、ICU等科室人员。科室主要负责人职称要求在副高以上。
○4配齐必要的医疗设备,包括呼吸机(至少2台)、负压吸引器、吸氧、吸痰装置、心电机、血气分析仪、移动性X光机、紫外线消毒机、监护仪、除颤仪、血糖仪、输液泵、注射泵、简易呼吸器、气管镜、喉镜等。
○5准备一定数量的防护用品、消毒物品。
○6储备必要的医疗救治药品。包括应急预防性药物、抗病毒药物和对症治疗药物等。
○7有专用固定电话。
○8进入病区必须符合国家防护要求。
○9病区出、入口应有专人检查出入人员是否符合要求。
(3)充实医疗救治队伍
长春市医疗救治领导小组负责成立两个预备队:第一预备队由呼吸科、感染科、传染科医务人员组成;第二预备队由ICU、急诊、儿科、中医科医务人员组成。必要时市医疗救治领导小组通过协调,将预备队充实到重症定点医院中,协助临床进行医疗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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