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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卫生局关于印发《长春市甲型H1N1流感大流行医疗救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1、培训对象: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各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人员。
  2、培训教材:主要是卫生部《甲型H1N1流感医院感染控制技术指南(2009年修订版)》、《甲型H1N1流感诊疗方案(2009年试行版第二版)》、《长春市甲型H1N1流感医疗救治工作方案(试行)》、《长春市甲型H1N1流感轻症患者居家隔离治疗管理方案(试行)》及今后相继出台的有关文件、相关规范、工作流程等。
  各县(市)区卫生局要组织辖区内各级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进行培训。各单位的培训工作要重视培训质量,并要对培训效果进行督查、考核。通过培训,切实提高广大医务人员对甲型H1N1流感病例的发现能力和医疗救治能力。
  (二)有序开展医疗救治相关工作
  1、居家隔离治疗
  按照卫生部《甲型H1N1流感轻症患者居家隔离治疗管理方案(试行版)》和《长春市甲型H1N1流感轻症患者居家隔离治疗管理方案(试行)》执行。
  2、定点集中收治
  (1)定点医院
  确定长春市传染病医院为需住院治疗的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定点收治医院。医院要做好收治病人的各项准备工作,在人员、物资、设备、设施等各方面要满足医疗救治的需要,尤其要做好病人病情发生变化时申请市级专家会诊的工作,做到及时申请会诊、及时转诊,全力救治病人。
  确定吉林省第四人民医院、长春市中医院东区、吉林大学中日联谊医院二部及各城区医院为后备定点医院,当住院患者数量超过长春市传染病院收治能力时,将启用后备医院专门收治甲型H1N1流感病例。
  定点医院主要负责收治不宜居家隔离治疗的轻症患者。
  (2)合理配置医疗资源,有序开放后备定点医院
  长春市传染病院要根据疫情的发展及收治病例人数,确定病区与床位的开放,配足医务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
  当预计住院患者数量要超过医院的收治能力时,院领导小组需提前向市医疗救治领导小组提交申请,领导小组将按照实际情况,按以下顺序启动后备定点医院:
  ○1吉林省第四人民医院
  ○2长春市中医院东区
  ○3吉林大学中日联谊医院二部
  ○4城区各区医院
  后备定点医院要在长春市医疗救治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接到启动通知后2天内,按照本单位制定的腾空方案,进行腾空。符合出院条件的患者可以办理出院手续,不符合出院条件的,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有序的转送至非甲型H1N1流感定点医院继续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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