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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卫生局关于印发《长春市甲型H1N1流感大流行医疗救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长春市卫生局关于印发《长春市甲型H1N1流感大流行医疗救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长卫医发〔2009〕59号)


各县(市)区卫生局、开发区社会事业发展局、各相关医疗机构:
  为贯彻落实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应对甲型H1N1流感大流行医疗救治准备工作的通知》和《吉林省应对甲型H1N1流感大流行医疗救治工作预案》,积极做好甲型H1N1流感大流行来临时的医疗救治工作,制定《长春市甲型H1N1流感大流行医疗救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组织人员认真学习并落实。为做好贯彻工作,特提出如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必须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深刻认识到做好甲型H1N1流感大流行来临前医疗准备工作的重要性,保持高度警惕,采取最有力措施,严密监控防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保障正常社会生活秩序,维护社会稳定。
  二、分工明确,落实责任。各卫生行政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抓甲型H1N1流感的医疗救治工作,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职责,严格落实责任制,做到甲型H1N1流感病例发现及时,措施有力,治疗得当。
  三、加强值守,有效应对。针对当前我市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严峻形势,各单位要保持高度敏感性,加强应急值守,要做到人员到位、联络通畅、反应迅速,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积极做好医疗救治工作。
  四、各县(市)区卫生局、各定点医疗机构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根据《长春市甲型H1N1流感大流行医疗救治工作方案》,制定本单位的工作方案,并于9月23日前报市卫生局医政处备案。

  附件:1.长春市甲型H1N1流感大流行医疗救治工作方案
  2.长春市医疗救治领导小组与工作职责
  3.长春市市级重症医疗救治专家组与工作职责

二OO九年九月十七日

  附件1:
长春市甲型H1N1流感大流行医疗救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落实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应对甲型H1N1流感大流行医疗救治准备工作的通知》和《吉林省应对甲型H1N1流感大流行医疗救治工作预案》,依法、科学、规范、有序地开展甲型H1N1流感大流行来临时的医疗救治工作,提高应急处置和医疗救治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对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的危害,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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