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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卫生局关于印发《长春市卫生局大专院校甲型H1N1流感聚集发病医疗救治预案》的通知

  我市大专院校的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仅有一般性流感症状,包括:发热、流涕、鼻塞、咽痛、咳嗽、头痛、肌痛、乏力,无下呼吸道感染,无其他并发症,非流感高危人群,可在校隔离治疗。
  重症病例和高危人群应转入吉林大学第一医院治疗,其他需要住院的患者可转入市传染病院、省第四医院治疗。
  患者病情出现以下变化,1.持续高热;2.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加; 3.呼吸困难或胸痛;4.口唇紫绀;5.严重呕吐、腹泻,出现脱水表现;6.神志改变:反应迟钝、嗜睡、惊厥等;7.原有基础疾病明显加重。负责在校隔离治疗的医务人员立即报区卫生局医政科、区疾控中心,由区卫生局医政科、区疾控中心分别上报市卫生局医政处、市疾控中心,由市卫生局医政处调动120急救车将患者转运至定点医院进行诊治。
  (二)病房的设立
  学校要利用校医院或教学楼,设置病房收治轻症患者,病房及通道应该符合传染病防治基本要求,同时做好消毒隔离工作,防止发生院内感染。确诊患者隔离治疗可以多人居住在一个房间。
  (三)医务人员
  以学校医务人员为主,如果确诊患者在20人以上时,学校可申请市级指导医生进入。程序为学校向属地区卫生局医政科提出申请,区卫生局报市卫生局,市卫生局根据患病人数抽调1-3名市级甲型H1N1流感医疗指导组成员到学校指导医疗工作。
  (四)医疗救治方法
  按照卫生部《甲型H1N1流感诊疗方案(2009年试行版第二版)》和《卫生部办公厅甲型H1N1流感轻症患者居家隔离治疗管理方案》,对我市大专院校甲型H1N1流感轻症病例隔离治疗。
  1.对症治疗
  发热患者尽量卧床休息,多饮水,最好是温白开水,注意营养,饮食要易于消化。保持室内通风良好,防止受凉。密切观察体温和监测并发症,症状加重及时就诊。
  有发热、头痛、周身肌肉酸痛症状者,可给予物理或中成药为主药物退热治疗(如清开灵口服液、双黄连口服液、金莲清热颗粒等),也可酌情应用解热镇痛药如乙酰氨基酚(扑热息痛)、布洛芬颗粒(安瑞克)等,小于 20岁的患者,忌用阿司匹林或含阿斯匹林药物。
  有鼻塞、流涕、鼻粘膜充血、水肿、咽痛等症状者,可应用复方盐酸伪麻黄碱缓释胶囊(新康泰克)等可选择性收缩上呼吸道粘膜血管的药物,也可用1%麻黄碱滴鼻(<3天)。
  对于咳嗽症状较为明显者,可给予氢溴酸右美沙芬(如惠氏制药公司生产的惠菲宁口服液,其成分为氢溴酸右美沙芬、马来酸氯苯那敏及盐酸伪麻黄碱的复合制剂)、急支糖浆、镇咳宁胶囊等镇咳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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