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政府纠风办、江苏省监察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审计厅、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新闻出版局关于2009年规范教育收费进一步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通知
(苏教监〔2009〕4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纠风办、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物价局、新闻出版局,各高校、中专校:
近日,
教育部等七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2009年规范教育收费进一步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教监〔2009〕5号),对做好今年的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现转发给你们,并根据省纪委四次全会、省政府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就今年全省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重要意义
2008年,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继续把治理教育乱收费作为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加强领导,齐抓共管,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有效遏制了教育乱收费蔓延的势头,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效。但是,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与“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要求、与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较大差距,有的地方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重视不够,有的地方落实经费保障和惠民政策工作不到位,一些地方和学校在办学、招生、收费上仍存在不规范行为并不断引发新的举报,涉及教育收费的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今年,由于宏观经济形势严竣,进一步纠正教育乱收费在内的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的任务更加艰巨。对此,我们必须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统一思想,深化认识,不断克服松懈情绪和麻痹思想,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务实的作风和更加有力的措施,扎实推进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向纵深发展。
二、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突出工作重点
今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的工作目标是:以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市、县和教育收费规范高校活动为抓手,坚持教育公益性质,继续加大财政投入,进一步完善教育收费制度,规范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招生、收费行为,合理配置公共教育资源,推进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切实从源头上减少并逐步清除滋生乱收费的动因,努力使教育乱收费举报投诉比上年明显减少,群众对教育收费的满意程度进一步提高。围绕上述目标任务,各地、各有关部门在认真落实和圆满完成教育部等七部门明确的五项主要任务的基础上,还要着力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深化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各项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