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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学生阳光体育营地建设规划》的通知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学生阳光体育营地建设规划》的通知
(苏教体艺〔2009〕22号)


各市、县(市)教育局:
  现将《江苏省学生阳光体育营地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在执行中有何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向我厅反映。
  各市、县(市)教育局要根据本《规划》的要求,制订本地学生阳光体育营地建设规划,并于今年9月底前报我厅。
  附件:1.《江苏省学生阳光体育营地建设规划》
  2.学生阳光体育营地的基本条件
  3.学生阳光体育营地的基本区域及其功能

二○○九年七月二十四日

  附件1:
江苏省学生阳光体育营地建设规划

  学生阳光体育营地是开展校外教育,拓展学生素质的实践课堂,是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重要途径,在加强学校体育工作,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等方面有着重要作用。为了给广大学生创造更为多样化的体育锻炼、素质拓展平台,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提高他们的运动能力,增强身心素质,形成热爱体育、崇尚运动、健康向上的良好风气,促进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广泛、持久地开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的“积极倡导和鼓励创建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和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开展阳光体育运动,要与课外体育活动相结合”、“积极开发适应青少年特点的锻炼项目和健身方法”的要求,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学生阳光体育营地建设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意见》精神,以满足学生校外体育活动和素质拓展需求为出发点,以增强学生身心素质为根本目标,建设功能齐全、条件较好、运作灵活的学生阳光体育营地。
  学生阳光体育营地建设应遵循以下原则:
  1、整体规划,分步推进。要根据本地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以及学校课外体育活动开展的实际需要,整体规划建设,有计划分步骤地建设好每一个学生阳光体育营地。
  2、因地制宜,形成特色。要立足本地已有的和可能提供的教育、体育、自然、人文等资源,建设学生阳光体育营地,并依托本地的自然条件、人文特点等,建设具有较高品位、鲜明地方特色和良好活动条件的学生阳光体育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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