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教育厅、省政府教育督导团关于扬州市教育局教研室组织中学期末统测的通报
(苏教督〔2009〕14号)
各市教育局、政府教育督导室:
扬州市教育局教研室于2009年5月22日下发了《关于举行扬州市中学学科期末调研测试的通知》,布置全市7、8年级的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和高一、高二年级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等学科期末考试统一时间、统一试卷进行“调研测试”。在接到《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意见的通知》(苏办发〔2009〕24号)后,扬州市教研室对 “统一测试”进行了调整,但仍然组织市区高中的高一和全市7所高中的高二进行了统一“调研测试”,并向所辖县(市、区)提供各科试题电子版。各县(市、区)均按统一试卷进行了考试,宝应县、仪征市进行了集中阅卷。
这种做法违反了《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意见的通知》(苏办发〔2009〕24号)的有关规定。
7月20日,省教育厅有关处室对扬州市教育局教研室的违规行为进行了批评。扬州市教育局教研室立即进行了整改,对各县(市、区)“调研测试”的成绩做出了“不准对各类学校进行任何形式的横向比较、排位;不准下发任何形式的调研测试数据(如:排名、均分、各项比率等);不准对学生集体公布成绩及班级、年级的位次;不准以本次调研测试结果对教师进行考核、奖惩;不准跨区域、跨学校索要调研测试数据进行汇总比较”等规定,从一定程度上减少了负面影响。
鉴于上述情况,经研究决定给予扬州市教育局教研室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