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地方戏曲进
中小学课堂试点工作的通知
(苏教办体艺[2009]17号)
各市教育局:
根据教育部要求,我省推荐了8个市的22所中小学校作为教育部京剧进中小学课堂试点学校。一年来,我省的试点学校结合本地、本校艺术教育的实际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实践,积累了很好的经验。为了巩固京剧进中小学课堂的成果,经研究决定,扩大京剧进课堂和开展江苏地方戏曲进课堂的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内容
京剧和江苏地方戏曲。
二、项目布局
1、京剧试点学校:南京、无锡、常州、苏州、南通、扬州、镇江、泰州等8市的现有22所京剧试点学校维持不变,徐州、连云港、淮安、盐城和宿迁5市各选择1所初中、1所小学开展京剧进中小学课堂试点工作;
2、江苏地方戏曲试点学校 :在京剧进课堂试点的基础上,各市另选择部分有条件的中小学校作为地方戏曲进课堂的试点学校, 原则上为每个县(市 、区)一所,在全市范围内,小学、初中、高中(含职业学校)试点学校数量大体相当。
三、工作要求
1、各地要高度重视戏曲进中小学课堂的试点工作,充分认识戏曲尤其是地方戏曲对传承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作用,做到积极宣传,广泛动员,科学布局,择优试点;
2、各地要结合实际,认真制定试点工作方案,明确任务目标和具体步骤,并加大对试点学校的指导力度,为试点学校提供地方戏曲的优秀出版物等保障条件;
3、各地要注意及时总结试点工作经验,适时扩大试点范围。今后所有申评“江苏省艺术教育特色学校”的中小学校必须是京剧或地方戏曲进课堂试点工作的示范校;
4、请各地于2009年9月30日前将戏曲进中小学课堂试点学校信息表(附件)报至我厅体卫艺教处。
附:江苏省地方戏曲进中小学课堂试点学校信息表
二〇〇九年八月二十日
附件:
江苏省地方戏曲进中小学课堂试点学校信息表
市教育局(章)
县(市、区)
| 学校名称
| 学校地址(准确地址)
| 邮编
| 学校负责人姓名
| 联系方式
| 备注
(注明戏曲种类)
|
办公电话
| 手机(电子邮箱)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