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评选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肃纪律,凡发现弄虚作假,存在问题隐匿不报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本次及下一次参评资格。
附件:1.江苏省高等学校和谐校园评选表彰办法
2.2008-2009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和谐校园申报表
3.江苏省高等学校和谐校园申报公示
二〇〇九年九月四日
附件1
江苏省高等学校和谐校园评选表彰办法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思想,推进全省高校和谐校园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努力建设和谐文明的育人环境,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范围
省内独立设置的高等学校。
二、评选标准
(一)领导班子团结有力。学校领导班子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政策法规。重视思想理论武装,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驾驭全局能力强。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团结和谐,开拓进取,公正廉洁,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领导班子成员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二)学校办学水平较高。学校发展定位准确,规划科学,办学行为规范。积极深化教育改革,扎实推进教育创新,教学科研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处于省内同层次学校先进行列,毕业生就业率超过全省平均水平。不断提升自主创新能力,重视产学研结合,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有良好的整体形象和社会声誉。
(三)思想政治工作成效明显。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党员干部,教育师生员工。牢固树立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理念,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扎实推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六大工程”。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和辅导员队伍建设严格规范,成效显著。学校党团组织建设、师德建设、心理健康教育、扶困助学工作、社会实践活动等日常思想政治工作有特色、见成效,在机构、人员、经费等方面保障有力。
(四)校园文化建设特色鲜明。积极构建反映时代特征、符合师生特点、具有学校特色的文明和谐的校园文化。重视开展文化、体育、科技创新和创业等活动,丰富师生业余生活。重视网络文化建设,校园网管理规范、格调高雅、内容丰富。校内无开办或变相开办网吧以及将学校门面房出租用于开办网吧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