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六大人才高峰”
第六批高层次人才项目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苏教办师〔2009〕44号)
各部属、省属高等学校: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江苏省“六大人才高峰”第六批高层次人才项目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苏人社(R)通〔2009〕3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厅负责受理除医药和电子信息类、卫生类、建筑类、农业类、机械汽车类、宣传文化类之外的项目申报材料。前述六类项目申报材料,请分别报送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省卫生厅、原省建筑工程管理局、省农业委员会、省机械工业联合会和省委宣传部。以上部门有何具体申报要求,请各校直接与其联系。
二、具体申报条件、申报材料要求详见《通知》(可从江苏人事网站www.jsppd.gov.cn下载)。各校向我厅申报的项目名额为: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高校不超过2个,其他学校1个。如无符合条件者,可不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