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滨州市创建白内障无障碍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滨政办发〔2009〕2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滨州市创建“白内障无障碍市”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九年四月一日
滨州市创建“白内障无障碍市”实施方案
“万名残疾人康复工程”已列入2009年全市十项重点民生工程。为保证“万名残疾人康复工程”的圆满完成,结合省残联康复重点工作,创建“白内障无障碍市”,特制定本方案。
一、创建“白内障无障碍市”的意义
白内障救助是社会覆盖面广、影响力大、效果最明显的康复救助项目之一。创建“白内障无障碍市”,是有效解决贫困白内障患者生产生活实际问题,提高其生存质量的重要举措。目前我市白内障患者8000余人,有80%可通过手术复明,但有4000余人因贫困无法实施复明手术。白内障是中老年常见多发病,我市每年新发生白内障患者约1100人,其中贫困患者约600人,建立贫困白内障救助长效机制,帮助现存和新发生贫困患者解决实际问题。
二、任务目标
推广邹平县创建省级“白内障无障碍县”的成功经验,利用1-2年的时间,全市其他5县1区、滨州经济开发区全部通过省级“白内障无障碍县(区)”验收。力争2009年底前,为全市4000名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实施复明手术,建立县、乡、村白内障患者发现、上报、治疗及预防、救助工作的长效机制,实现白内障发现一例、治疗一例的目标。
三、工作安排
(一)准备阶段(2009年3月初-5月中旬)。
1.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市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为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滨州市创建“白内障无障碍市”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区)要成立相应的机构,召开专题会议,及时协调解决创建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制定创建实施方案,认真安排好年度工作计划,要着眼长远,按照“白内障无障碍县(区)”创建标准,扎实做好各项基础性工作,要立足当前,彻底解决现存白内障患者复明问题。
2.建立组织网络,开展调查摸底。各县(区)残联、卫生、民政等部门密切配合,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和社区、村普遍建立组织网络,开展白内障患者普查,建立患者档案,确定贫困白内障患者救助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