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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学习实践活动关于转发市林业局滨州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确权发证完成后,市、县、乡、村四级都要建立林权档案,其中县(区)级要建立健全纸质和电子信息管理系统两套档案。档案材料实行集中管理、统一建档,配有专门库房或专柜,有专人负责接收、收集、整理、归档、立卷和保管。
  (四)配套改革。林权制度改革基本完成后。根据省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要求,主要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1.规范森林资源流转。以县(区)为单位建立林权交易服务平台,林业资源丰富的地方也可在农村中心社区设立交易服务平台。今后,森林资源交易流转须进入产权交易有形市场进行。完善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机制,积极发展中介服务组织,依靠社会力量,服务林业产权市场。
  2.建立森林资源动态监测体系。根据勘界确权实测数据,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科技手段,建立全市集体森林资源动态监测系统,随时掌握森林资源消长变化情况。
  3.建立和完善林产品交易专业市场。培育一批规范成熟的木材交易市场、果品交易市场、花卉苗木交易市场。
  4.积极探索林权抵押贷款和林业政策性保险等新机制。金融部门要探索开展《林权证》抵押贷款业务,开发适合林业特点的信贷产品,积极为林农提供小额贷款服务,支持林业龙头企业建设。推动开展政策性林业保险业务。
  (五)总结验收。总结验收的主要内容是:
  1.权属明确情况。权属明确,合同完善,合同签订率达到95%以上。
  2.确权发证情况。应发证的林地、林木,发(换)证率达到95%以上。
  3.林权流转及要素市场建立情况。县(区)范围内建立专门林业要素交易服务平台。
  4.档案建立情况。改革文件、方案、林权登记材料等按档案管理要求,收集整理归档齐全,有固定存放地点;建立林改信息化管理系统,档案资料实行集中管理、统一建档,配有专门库房或专柜,有专人负责接收、收集、整理、归档、立卷和保管、服务。
  四、保障措施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提高对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复杂性、艰巨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增强做好工作的自觉性、积极性,把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发展现代林业,作为保彰全市经济平稳增长、农民持续增收、生态明显改善的重要内容,抓住机遇,用好政策,进一步调动全社会发展林业的积极性。
  (二)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作用。林业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明确工作机构并健全有效的工作机制,深入基层,分片包干,指导开展改革工作。要认真履行职责,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在保护森林资源、搞好政策引导、保护农民利益、提供技术服务中发挥应有作用。
  (三)搞好舆论宣传和引导。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宣传媒体,把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目的意义、方法步骤等,原原本本交给农民,达到家喻户晓,人人尽知。充分利用舆论宣传的引导作用,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关心改革、支持改革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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