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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涉农行业协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

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涉农行业协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
(滨政办发〔2009〕2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市属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中央、省驻滨各单位:
  为认真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2009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对涉农行业协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指导、扶持和服务,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以下简称《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现就促进涉农行业协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又好又快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刻认识发展涉农行业协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全市认真贯彻落实《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鼓励和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意见》,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取得明显成效。截至2008年底,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已发展到146个,参加社员3.06万人,带动非社员农户9.46万户。按产业划分,粮食13个,棉花11个,蔬菜31个,畜牧业50个,林果26个,水产7个,其他8个;全市涉农行业协会85家。涉农行业协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立与发展有利于进一步丰富和完善农村经营体制,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农民进入市场和农业的组织化程度;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农民素质,培养新型农民,推进基层民主建设,构建农村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建设现代农业,促进农民增收和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手段。但我市涉农行业协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目前还处于起步阶段,一些地方和部门的思想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发展的外部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不平衡、发展水平低、规模小、实力弱、运作不规范。各级、各部门要从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实现“粮丰林茂·北国江南”奋斗目标的战略高度,深刻认识发展涉农行业协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引导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和市、县(区)涉农部门围绕服务“三农”积极发展行业协会,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作为新时期农村工作的重要抓手,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基本原则、发展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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