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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滨州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

  说明: 每小项扣分扣完为止,不倒扣分。

  附件3:市直部门应急管理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评分办法

序号

内容

考核分值

评分标准

1

领导机构

4

未建立领导机构不计分;未明确分管领导扣4分。

2

办事机构

6

未建立或明确办事机构不计分;职能不明确扣3分;人员不到位扣3分。

3

交办工作

8

未按要求完成上级交办工作任务,每一次扣2分。

4

应急队伍

6

未建立应急专家队伍扣4分;未对应急队伍普查登记扣2分。

5

应急物资

4

未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制度扣3分;未对应急物资普查登记扣1分。

6

信息报告制度

12

未建立信息发布制度扣2分;未及时发布预警信息,一次扣2分;突发事件信息迟报一次扣1分,谎报一次扣2分,漏报一次扣2分,瞒报一次扣3分。

7

应对处置

8

到达现场不及时扣4分;处置不利扣4分

8

预案编制、演练、管理

14

未制订预案编制计划扣3分;未按要求修订总体预案扣2分;未按计划制订专项和部门预案少1件扣1分;未制订预案管理办法扣2分;未组织开展演练扣4分;预案未按要求归档报备扣1分。

9

应急宣教

8

未制定应急宣教方案扣2分;未按要求开展宣教活动扣2分;未开展《突发事件应对法》宣教活动扣2分;未编发应急宣传手册扣2分。

10

应急培训

6

未制定培训计划扣2分;未组织领导干部培训扣2分;未组织应急管理人员培训扣2分。

11

应急科普

4

未制定科普计划扣1分;未按要求开展应急科普活动扣3分。

12

应急知识“五进”

4

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缺一项扣1分。

13

信息报送

6

未按要求上报应急信息稿件扣2分;信息上报不及时扣2分;年内未发表应急信息扣2分。

14

应急体系建设规划

4

未制定规划不计分;未制定实施意见扣2分;未按要求完成规划扣2分。

15

应急平台建设

4

未开展工作不计分;未制定方案扣2分;未按要求建设应急平台扣2分。

16

示范点建设

2

未制定建设方案不计分;未按要求开展示范点建设扣2分。

17

奖分

应急管理文章发表在省级刊物每篇加2分、国家级刊物每篇加5分;上级予以肯定和推广的应急管理好经验、好做法每条加5分。

18

罚分

迟报、谎报、漏报、瞒报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引发严重后果或被省委、省政府点名批评的考核结果为目标管理不达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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