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考核内容
| 考 核 标 准
| 考核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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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项
分值
| 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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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组织领导
| (1)县(区)未明确应急管理领导机构负责人扣2分;未建立专门办事机构扣2分;应急办职能分工不明确扣2分;编制人员未全部到位扣2分。
| 8分
| 1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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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乡(镇、街道)未建立应急管理领导机构,一个乡(镇、街道)扣1分;未建立应急管理办事机构,一个乡(镇、街道)扣1分;应急办职能分工不明确,一个乡(镇、街道)扣1分;编制人员未全部到位,一个乡(镇、街道)扣1分。
| 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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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未按时完成或未按要求完成上级交办工作任务,每一次扣2分。
| 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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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应急资源和应急队伍建设
| (1)未建立或者确定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扣2分;未建立应急专家队伍扣2分;未对应急队伍普查登记扣1分。
| 5分
| 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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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未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制度扣1分;未制定应急物资储备总体规划扣1分;未对应急物资普查登记扣1分。
| 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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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应急处置与
救援
| (1)未建立信息发布制度扣2分;未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扣2分
| 4分
| 1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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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突发事件信息迟报一次扣1分,谎报一次扣2分,漏报一次扣2分,瞒报一次扣3分。
| 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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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到达现场不及时每次扣2分;处置不力每次扣2分。
| 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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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预案体系建设
| (1)未制订预案编制计划扣2分;未按要求修订总体预案扣2分;未按计划制订专项和部门预案少1件扣1分;未制订预案管理办法扣1分;预案未按要求归档报备扣1分。
| 10分
| 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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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未按要求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扣2分。
| 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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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应急管理科普宣传和培训
| (1)未制定应急宣教方案扣2分;未按要求开展宣教活动扣2分;未开展《突发事件应对法》宣教活动扣2分;未编发应急宣传手册扣2分。
| 8分
| 2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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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未制订培训计划扣2分;未组织领导干部培训扣2分;未组织应急管理工作人员培训扣2分。
| 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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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未制订科普计划扣2分;未按要求开展科普活动扣2分。
| 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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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未按要求组织开展应急知识“五进”活动,缺少一项扣1分。
| 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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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应急信息报送
| (1)省级直报点年内报送信息稿件少于4篇扣4分;其他县(区)年内报送信息稿件少于2篇扣4分。
| 6分
| 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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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应急体系建设规划
| (1)未制定规划的不计分;未制定实施意见扣2分;未按要求完成规划建设扣2分。
| 6分
| 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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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应急平台建设
| (1)未开展工作不计分;未制定方案扣2分;未按要求建设应急平台扣2分。
| 4分
| 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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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示范点建设
| (1)未制定示范点建设方案扣2分;未按要求建设示范点,少一个扣2分。
| 6分
| 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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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奖分
| 应急管理文章发表在省级刊物每篇加2分、国家级刊物每篇加5分;上级予以肯定和推广的应急管理好经验、好做法每条加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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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罚分
| 迟报、谎报、漏报、瞒报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引发严重后果或被省委、省政府点名批评的考核结果为目标管理不达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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