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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工作的通知

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工作的通知
(滨政办发〔2009〕5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市属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中央、省驻滨各单位:
  为深入开展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工作,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07〕89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职责,合力推进。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查处取缔工作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加强宣传,明确集中整治的目标任务,重点清除区域性、行业性和群发性的无证无照行为,查处取缔严重危害经济秩序、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无证无照经营户。进一步加大日常巡查监管力度,突出无照经营整治重点,建立无照经营长效监管机制,形成查处取缔的强大合力。
  二、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合法经营法律法规宣传,让广大群众认识无照经营的危害,提高潜在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引导经营者合法经营、诚信经营。同时,加大反面典型社会制约力度,形成无照经营人人反对、个个谴责的态势,夯实查处无照经营的社会基础。坚持事前防范,预防为先,教育疏导的原则,对无证无照集中区和密集行业实行有针对性地集中宣传教育,帮助不懂法的经营者或办照有困难的经营户及时申领许可证和执照,或送证照上门,积极引导无照户持照经营,提升经营理念。
  三、进一步建立完善综合治理长效机制。为加强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有关职能部门参加的滨州市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建立完善由政府统一组织领导,工商部门牵头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长效工作机制。各县(区)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扎实推进查处取缔工作的开展。
  迅速启动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联席会议制度,完善部门协作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分工负责,协作配合。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工商局,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联席会议主要职责是通报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情况,协调解决重大、疑难问题,研究制订工作措施。各成员单位需每月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本单位登记、变更、吊销、撤销、注销或届满的行政许可证或其他批准文件情况;由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汇总,每季度通报一次;定期开展查处无证无照专项整治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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