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清查拆除非法擅自安装接收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卫星接收设施,严厉打击地下兜售境外卫星电视节目接收设施违法犯罪活动的任务,由市公安局牵头,是国家安全局、市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市广电配合。积极查找线索,追查广告信息,抓堵境外卫星接收设施地下倾销团伙和窝点,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结合住宅小区清查工作,排查违法擅自接收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住户,强制拆除和没收卫星接收设施,对违法犯罪行为予以依法惩处。
四、实施步骤
集中整治工作从2009年11月1日开始,至2010年1月15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组织安排阶段(2009年11月1日-11月15日)。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集中开展卫星电视传播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部署,制定方案,动员部署,掌握政策法规,分解任务,广泛宣传,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掌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内容和要求。
第二阶段:齐抓共管、全面落实阶段(2009年11月16日-12月31日)。根据具体的实施方案和各自承担的任务,各有关部门协调配合,落实任务,突出重点,全面高效、扎实地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第三阶段:检查总结、表彰奖励阶段(2010年1月1日-1月15日)。按照实施方案及时检查遗漏工作,市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对各县区、各部门的工作进行检查,并对专项整治期间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五、组织领导
市上成立卫星电视传播秩序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王 冰 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副组长:
李森洙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周丽宁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
王俊东 市政府副秘书长、政务大厅管理办公室主任
张明泉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610”办公室主任
张正华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谢 鹏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广电局局长、市广电总台总台长
何志诚 市广电局正县级干部
杨宪明 市工商局副局长
李武平 市公安局副局长
董学明 市国家安全局副局长
成贵喜 市商务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王俊东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张明泉、何志诚、杨宪明同志兼任。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卫星电视传播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的部署、指导、协调和保障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广电局,负责组织落实专项整治工作的任务,加强督促检查,及时沟通情况。各县区也要相应成立组织领导机构,负责本辖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集中整治。
六、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