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江苏省研究生创新与学术交流中心
近期有关工作的通知
(苏教办研〔2009〕4号)
有关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省学位委员会、省教育厅《关于加强研究生创新与学术交流中心建设与管理的意见》(苏教研〔2009〕12号),以及今年8月召开的江苏省研究生创新与学术交流中心研讨会有关精神和要求,为加快推进江苏省研究生创新与学术交流中心(以下简称“研究生创新中心”)的建设与管理,促进研究生创新中心各项活动的有序开展,现将近期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立完善研究生创新中心管理委员会和学术指导委员会
各“研究生创新中心”牵头单位应尽快组织建立管理委员会和学术指导委员会,分别负责“研究生创新中心”的建设、管理运行和学术指导工作。管理委员会和学术指导委员会成员由牵头单位、依托单位及成员单位协商确定,可分别设主任1名、副主任2-3名,可合设秘书处。管理委员会和学术指导委员会及其秘书处应吸纳尽可能多的研究生培养单位参加,其人员组成情况请填写《江苏省研究生创新与学术交流中心管理委员会简况表》(附件1)和《江苏省研究生创新与学术交流中心学术指导委员会简况表》(附件2),报省学位委员会、省教育厅备案。
二、制订“研究生创新中心”相关管理制度
各“研究生创新中心”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制定《研究生创新中心章程》(参考样式及内容参见附件3)和相关规章制度,签订各相关成员单位的合作协议,明确和落实各相关成员单位及组织机构的建设与管理职责。《研究生创新中心章程》须报省学位委员会、省教育厅备案
三、编制2009/2010学年度项目实施计划
各“研究生创新中心”应根据苏教研〔2009〕12号文件确定的功能和任务、创新实践和学术交流活动的要求,在充分征求成员单位意见的基础上,科学规划和认真编制2009/2010学年度项目实施计划,填写《江苏省研究生创新与学术交流中心2009/2010学年度项目汇总表》(附件4)和《江苏省研究生创新与学术交流中心2009/2010学年度项目简况表》(附件5),报省学位委员会、省教育厅备案。
四、建立“研究生创新中心”网页
各“研究生创新中心”应着手筹建网页,发布项目实施、学术活动及本中心成员单位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研究生培养资源等方面的信息。应根据国家和成员单位有关网络管理法规明确专人对网页进行严格管理。各“研究生创新中心”网页将在适当时候完成与“江苏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网站主页的链接。
五、有关材料报送要求
请于2009年11月底前将以下材料报送省教育厅研究生教育处:
1.《江苏省研究生创新与学术交流中心管理委员会简况表》和《江苏省研究生创新与学术交流中心学术指导委员会简况表》;
2.《×××研究生创新与学术交流中心章程》;
3.《江苏省研究生创新与学术交流中心2009/2010学年度计划项目汇总表》和《江苏省研究生创新与学术交流中心2009/2010学年度计划项目简况表》。
上述报送材料一律用A4纸打印,一式2份,同时报送相应电子材料1份,以及与《江苏省研究生创新与学术交流中心2009/2010学年度计划项目汇总表》相对应的电子信息数据库1份(数据库录入说明见附件)。有关文件、表格和数据库格式可从互联网下载,网址为:http://www.ec.js.edu.cn或http://xwb.jsjyt.edu.cn。
省教育厅研究生教育处材料接收联系人:董胜、郭岩,联系电话(兼传真):025-83335360。电子信箱:adc@ec.js.edu.cn。
附件:
1.《江苏省研究生创新与学术交流中心管理委员会简况表》
2.《江苏省研究生创新与学术交流中心学术指导委员会简况表》
3.《江苏省法学研究生创新与学术交流中心章程》(参考样式)
4.《江苏省研究生创新与学术交流中心2009/2010学年度计划项目汇总表》
5.《江苏省研究生创新与学术交流中心2009/2010学年度计划项目简况表》
6.江苏省研究生创新与学术交流中心2009/2010学年度计划项目汇总数据库录入说明数据库模板
二○○九年十月二十八日
附件一:
江苏省研究生创新与学术交流中心
管理委员会简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