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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选派人员参加“国培计划-培训者研修项目”培训的通知

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选派人员参加
“国培计划-培训者研修项目”培训的通知
(苏教办师函〔2009〕11号)


各市教育局、各有关院校:
  根据教育部师范教育司《关于组织实施2009年“国培计划-培训者研修项目”的通知》(教师司〔2009〕36号)的精神,教育部将于近期组织开展“培训者研修项目”培训,现就我省选派工作通知如下:
  一、中小学教师培训管理者
  请南京师范大学、苏州大学、徐州师范大学、扬州大学、江苏教育学院分别选派一人,参训人员应为教师培训专家或教师培训机构负责同志。
  二、骨干教师培训
  请各市按分配指标(附件1)选派,选送人员一般应为特级教师,并承担过省级以上教师培训或市级骨干教师工作。如特级教师中无合适人选,应选派市级以上学科带头人。
  三、培训经费、时间和地点
  培训经费由教育部承担,往返交通费由派出单位负责。培训管理者培训安排在华东师范大学进行,其它项目培训地点见附件1。培训时间安排在11月中旬至12月中旬,具体时间由培训院校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国培计划-研训者研修项目”以“有效教师培训”为主题,参训人员应为参加和拟参加国培计划培训项目的专家和管理者,是我省教师培训工作的骨干力量,请各市及有关院校认真做好人员选派工作。
  选派人员信息务必予本月9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报我厅师资处。联系电话:02583335528,EMAIL:jinj@ec.js.edu.cn。

  附件:1.2009年国培计划江苏培训者研修项目名额分配表
  2.国培计划培训者研修项目学员候选人信息统计表

二○○九年十一月四日

  附件1
  2009年国培计划江苏培训者研修项目名额分配表

地区

小学数学

小学科学

小学班主任

初中数学

南京

1

1

1

1

无锡

1

 

1

1

徐州

1

1

 

1

苏州

 

1

1

1

常州

1

1

 

1

南通

1

 

1

1

连云港

1

1

1

 

淮安

 

1

 

1

盐城

1

1

 

 

扬州

1

1

 

 

镇江

 

1

 

1

泰州

1

1

 

1

宿迁

1

 

 

1

合计

10

10

5

10

培训院校

首都师范大学

华东师范大学

东南大学

华中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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