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江苏省高校教师高评委会
及其学科评议组评审专家库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苏教人〔2009〕33号)
各高等学校,有关成人高校主管部门,各市教育局: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高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规范化建设,提高评审工作质量,根据省职称工作领导小组《江苏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法(试行)》(苏职称〔2001〕2号)规定,我厅拟调整江苏省高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委员库、学科评议组成员库。为做好省评审专家库人选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专家人选条件
1.师德高尚,为人正直,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坚持原则,办事公道,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科学的决策能力和较丰富的评审工作经验。
2.具有深厚的专业理论基础和较高的学术造诣。近三年来有丰硕的科研成果,在教育教学、科学研究、专业实践、实习实训和管理工作中取得了突出的成绩,在本学科领域内享有较高的知名度。
3.省高校教师高评委会及学科评议组专家人选须为教授,年龄一般不超过60岁。个别特殊学科可推荐65岁以下的在职教授。同时注意推荐45岁以下优秀中青年教授。
4.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二、具体要求
1.请各高校根据评审专家人选条件和本校学科优势,认真做好评审专家推荐工作,确实把学校强势学科的高水平专家推荐出来。
2.请各高校按照《江苏省高校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学科目录》中的学科,推荐省高校教师高评委会委员库和学科评议组成员库人选,推荐人数不限。为了简化操作,推荐为省高评委会委员库人选的专家,不再重复推荐到省学科评议组,自然成为省学科评议组成员库人选(已往推荐过的专家若符合条件仍需重新推荐)。
3.请各高校认真填写《专家库人选汇总表》,并将评审专家信息输入到相应数据库文件中;省高校教师高评委会委员库人选还须填写《评审委员会(库)人选情况一览表》。请各高校于2009年11月30日前将有关材料报我厅人事处(联系人:朱少明,联系电话:025-83335539),评审专家数据库电子文件发送至邮箱(Zhushm@ec.js.edu.cn)。
附件:1.江苏省高校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学科目录
2.江苏省高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委员库人选汇总表
3.江苏省高校教师、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育管理研究高级职务任职资格学科评议组成员库人选汇总表
4.评审委员会(库)人选情况一览表
5.评审专家数据库格式和输入要求
二○○九年十一月四日
附件1:
江苏省高校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学科目录
代码
| 学 科 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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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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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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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工商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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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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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马列主义公共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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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体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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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教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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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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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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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外语(小语种)
|
21
| 美术
|
22
| 音乐
|
23
| 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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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数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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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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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化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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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地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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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生物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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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力学
|
30
| 机械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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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电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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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电子与通讯
|
代码
| 学 科 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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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计算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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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控制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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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土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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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化学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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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管理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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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纺织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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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材料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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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矿业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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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动力工程与工程热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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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粮食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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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农林畜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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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基础医学一(形态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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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基础医学二(功能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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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 临床医学一(内儿放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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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 临床医学二(外.妇产)
|
48
| 临床医学三(五官科)
|
49
| 公共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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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中医
|
51
| 药学
|
60
| 学生思想政治教育
|
61
| 教育管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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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