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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做好二00九年畜牧业污染源普查重点工作的通知

  注:1、地市级(含对区县)组织普查培训情况要逐一填写清楚。
  2、电子版本必须是word格式,行高不够可自行增加行高及编号。

  附表6:
  畜牧业污染源普查数据质量控制及核查工作情况
  一 览 表
  填表单位:

项 目

形式和内容

时 间

核查县(区)数

核查抽取的样本数

合格样本数

备 注

准备工作核查

 

 

 

 

 

 

清查摸底工作质量核查

 

 

 

 

 

 

普查对象填报数据质量核查

 

 

 

 

 

 

数据录入质量核查

 

 

 

 

 

 

汇总数据审核质量核查

 

 

 

 

 

 

其 他

 

 

 

 

 

 


  注:1、清查摸底质量核查、普查对象填报数据质量核查、汇总数据审核质量核查均不包括国家对各省市进行的准备阶段质量核查、全面普查阶段质量核查以及汇总数据审核及录入核查三次核查;也不包括国家普查办的督导调研活动。
  2、形式和内容主要指检查、督导、跨部门交叉审核、分行业专家审核、抽样核查及五级审核等工作;要尽可能细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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