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落实交通运输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领导干部八项规定》和《江西省交通系统廉政建设‘八条禁令’》为重点,严肃查处工程建设领域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的案件,严格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以加强设计审批、施工许可等监管手段为重点,促使建设单位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以提高公路水运建设项目勘察设计质量为重点,建立健全设计质量责任制,建立桥梁隧道风险评估制度,完善设计质量责任追究办法,打牢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和安全基础。以建立健全交通建设市场诚信体系为重点,规范交通建设市场行为特别是招标投标活动。以提倡合理标价、保证合理工期、合理划分标段为重点,提升公路水运工程质量,防止“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和“豆腐渣工程”。以选择好项目法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三个关键人”为重点,推进项目标准化、精细化、规范化和扁平化管理,全面提升项目管理水平。以开展“监理企业树品牌、监理人员讲责任”的行业新风建设为重点,全面推动监理行业的职业化进程,充分发挥工程监理机构的专业监督作用。以“不出假数据”为重点,严格规范工程试验检测工作,充分发挥试验检测数据对保障建设、指导施工、控制工程质量的基础性作用。以权责一致为重点,创新和完善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的体制和机制。以加强财务管理、预算执行情况检查和对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及严重超概算项目进行跟踪审计为重点,促进工程建设资金规范、高效、安全、廉洁使用。
四、清理重点
本次专项治理要围绕交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程转包分包、附属工程建设、设备材料采购、设计变更、资金拨付和使用、质量监督、交(竣)工验收等环节,重点查找和解决以下突出问题:
1、是否存在个别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以权谋私行为;
2、是否存在工程项目不严格履行建设程序,初步设计未经审批或施工许可未经办理就开工建设;
3、是否存在工程建设项目设计周期不足,勘察设计深度和设计比选方案不够,设计质量下降,导致变更频繁;
4、是否通过肢解工程、化整为零等方式违规招标,或只对项目的部分工程如主体工程进行招标,附属工程则直接发包,或只对工程招标,重要设备、原材料的采购不依法招标;
5、招标文件的编制是否严谨、公平,是否通过不合理提高投标门槛、设定不合理评分办法等手段,“量体裁衣”,排斥潜在投标人;
6、是否存在投标人通过挂靠、借用资质、伪造业绩、相互串通等手段进行围标串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