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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开展2009年全省水质检测能力验证的通知

  各参加单位于2009年7月15日前从“江苏环保”或“江苏环境监测”网站下载区下载《2009年水质检测能力验证报名表》(见附表),并将填写完整的报名表加盖公章后邮寄或传真至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质量部,电子版本发送至指定邮箱。
  2、能力验证测试
  (1)根据报名情况,技术支持单位于2009年7月30日前发放测试样品和作业指导书以及能力验证结果填报表;
  (2)各参加单位于2009年8月31日前提交加盖公章的能力验证测试报告,并将能力验证测试报告电子版以邮件形式一并提交(测试报告电子版可于2009年7月20日后在“江苏环保”和“江苏环境监测”网站下载区下载);
  3、结果统计与分析
  (1)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根据提交的能力验证测试报告对测试结果进行汇总统计分析,并向组织部门提交能力验证结果报告;
  (2)省质监督局通报能力验证结果情况。
  三、其他
  1、本着以不营利为原则,各参加单位应缴纳能力验证(包括测试样品)费260元,请于2009年7月5日前汇至如下帐户:
  汇款账户:江苏省环境信息中心
  开 户 行:中国银行南京市凤凰花园城分理处
  帐  号:802251034308091001。
  2、技术支持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圆媛、袁力(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质量部)
  地 址:南京市凤凰西街241号(210036)
  电 话:025-86575215
  传 真:025-86575226
  邮 箱:zlgl@jshb.gov.cn
  “江苏环保”网址:www.jshb.gov.cn
  “江苏环境监测”网址:www.jsem.net.cn
  附件2:
  2009年水质检测能力验证报名表

项目名称

水质中氨氮、高锰酸盐指数

组织部门

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实验室名称:

地址、邮编:

联 系 人:

电话/传真:

申报参加项目(请在项目后打√)

氨氮 □      高锰酸盐指数□

该项目是否已经能力确认(请在项目后打√)

氨氮 □      高锰酸盐指数□

说明:

(1)各实验室应独立、认真地完成能力验证计划项目的试验;

(2)对出现缺陷的实验室,应进行整改;

(3)对于结果符合要求的实验室,资质认定计量认证现场评审(复评审)时,可作为对相应项目的检测能力保持的依据;

(4)报名表上报后,不得无故退出;

(5)各参加单位均需按规定要求如期上报测试结果。

  

        

 

 实验室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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