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2009年度综治考评准备工作的通知
(赣交公安字[2009]32号)
厅直属各单位、各重点工程项目办、赣粤公司、畅行公司:
2009年度厅直单位综治考评工作将于2009年10月底至2009年12月初展开,为做好本次考评工作,各单位及各自下属综治责任单位应高度重视,加强组织,精心准备,认真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一、对照《江西省交通运输厅2009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考核评比标准》进行自查,做好自评工作。
二、按照《江西省交通运输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档案管理规范化要求》做好本单位综治工作档案建设。
三、按照《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开展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排查整治治安乱点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治理公共安全隐患集中行动的实施方案》要求进行自查,做好工作总结。
四、做好本单位2009年度综治工作自查和总结。各单位要在自查的基础上认真搞好综治工作总结,对工作的分析评价要做到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细致严谨地落实统计核查工作,并认真填写2009综治工作统计表,于10月30号报厅综治办(公安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