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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报送2009年赴港环境保护培训班人员名单的通知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报送2009年赴港环境保护培训班人员名单的通知
(苏环办〔2009〕336号)


各省辖市环保局,厅机关各处室(局)、直属单位:
  经原省人事厅批准,2009年赴港环境保护培训班将于11月份举办,培训人数为35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省环保系统在编在职工作人员。请各市选派1-2名,厅机关各处室(局)、直属单位各推荐1名,汇总审核后,确定最终选派人员。各单位要推荐工作表现好、从事环保工作3年以上、50周岁以下、近几年没有出国的同志。
  二、培训时间、地点
  培训定于11月10日-16日在香港理工大学举办,时间7天。
  三、培训内容
  有关环境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环保法规等国外环保方面的知识,由港方培训机构负责聘请师资,安排教学活动。
  四、培训费用
  在港培训费用由省财政资助;学员的食宿、交通及往返机票等费用由派员单位负责,每人支付7000元人民币。
  五、相关事项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学员选调、相关事务的落实等工作。
  (二)请各单位将《参训人员推荐表》(见附件)及相关报名材料于8月12日前报给厅人事处,逾期未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参训人员推荐表

二○○九年八月六日

  附件:
  参训人员推荐表
  培训班名称:环境保护培训班

姓 名

中文

 

拼音

 

民 族

 

性别

 

学历

 

政治面貌

 

出生地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填至处室)

 

职务

 

联系电话

 

手机

 

传真

 

通讯地址

 

邮编

 

是否办理过“因公往来赴港澳通行证”:是□,号码为:    否□

身份证复印件

 

推荐单位意见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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