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报送2009年赴港环境保护培训班人员名单的通知
(苏环办〔2009〕336号)
各省辖市环保局,厅机关各处室(局)、直属单位:
经原省人事厅批准,2009年赴港环境保护培训班将于11月份举办,培训人数为35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省环保系统在编在职工作人员。请各市选派1-2名,厅机关各处室(局)、直属单位各推荐1名,汇总审核后,确定最终选派人员。各单位要推荐工作表现好、从事环保工作3年以上、50周岁以下、近几年没有出国的同志。
二、培训时间、地点
培训定于11月10日-16日在香港理工大学举办,时间7天。
三、培训内容
有关环境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环保法规等国外环保方面的知识,由港方培训机构负责聘请师资,安排教学活动。
四、培训费用
在港培训费用由省财政资助;学员的食宿、交通及往返机票等费用由派员单位负责,每人支付7000元人民币。
五、相关事项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学员选调、相关事务的落实等工作。
(二)请各单位将《参训人员推荐表》(见附件)及相关报名材料于8月12日前报给厅人事处,逾期未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参训人员推荐表
二○○九年八月六日
附件:
参训人员推荐表
培训班名称:环境保护培训班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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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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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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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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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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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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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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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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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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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填至处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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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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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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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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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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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办理过“因公往来赴港澳通行证”:是□,号码为: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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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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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单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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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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