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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2009年世界艾滋病日宣传工作的通知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2009年世界艾滋病日宣传工作的通知
(赣交运安字[2009]68号)


各设区市交通局,厅直各单位:
  现将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9年世界艾滋病日宣传工作的通知》(厅人劳明电〔2009〕1112号)、省防艾办《关于做好2009年世界艾滋病日宣传工作的通知》(赣防艾办字〔2009〕11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认真贯彻实施。
  一、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的宣传工作,将向领导干部宣讲艾滋病防治政策作为今年世界艾滋病日宣传工作的主要内容之一,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对预防艾滋病宣教工作重要性和长期性的认识。要在各级政府领导下,充分发挥交通部门窗口单位网络和工作优势,履行防治艾滋病工作部门职责,积极配合卫生等部门,共同参与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
  二、各单位要认真总结以往经验,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因地制宜,注重实效。根据《江西省交通系统防治艾滋病宣教工作计划(2007-2010)》(赣交运安〔2007〕83号)、《关于做好2009年全省交通艾防宣教工作的通知》(赣交运安字〔2009〕23号)、《关于建立江西省交通流动人口艾防宣教长效机制的通知》(赣交运安字〔2009〕55号)规定的各单位职责和要求,切实做好本单位职工、驾驶员、船员、农民工、外派劳务人员的宣传教育,充分利用省厅原已下发的艾防宣教光盘,组织干部职工收看。要在汽车站、长途客车、码头、收费大厅、服务区、公路收费站等人员流动较多的场所,播放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片,张贴宣传标语、宣传画,免费发放宣传资料、开展咨询等活动。
  三、为做好宣传工作,各单位要主动与卫生疾控部门的联系,争取在工作上得到他们的指导、资源上得到他们的支持,有条件的要积极邀请他们进站开展咨询活动,共同把2009年世界艾滋病日宣传工作做好。
  四、2009年世界艾滋病日宣传结束后,请各单位将活动情况,包括领导参与情况和宣传活动有关数据、照片等和今年工作总结,于12月10日前总结上报厅运安处。联系人:谈勇、吴欣;联系电话:0791-6243505、6243726;传真:0791-6243729;电子邮件:jttyac@jxjt.gov.cn。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
二○○九年十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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