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09年淄博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09年淄博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淄教体卫字[2009]6号)


各区县教育(教体)局、高新区地事局,市属各学校:
  现将《2009年淄博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执行中考工作各项规定,切实做到公正、公平、公开,确保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附件:《2009年淄博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

  二OO九年三月九日

2009年淄博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
工 作 实 施 方 案

  根据国家、省关于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有关规定和淄博市2009年中考招生工作意见, 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2009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报名
  全市凡报考普通高中、中职类学校的初中毕业生均须参加体育考试。体育考试报名时间由各区县确定,与文化课考试使用同一准考证或者学籍卡片。体育考务费的收取和使用按照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考试项目及评分标准
  1、考试项目
  男生:1000米跑(必考),立定跳远、引体向上、游泳(具备条件的区县)考生任选一项。
  女生:800米跑(必考),立定跳远、仰卧起坐、游泳(具备条件的区县)考生任选一项。
  2、评分标准
  按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颁布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评分标准执行。游泳达到国家少年二级、三级、少年级运动员标准分别按100分、80分、60分计入单项成绩。
  三、考试时间、地点及记分办法
  1、考试时间、地点
  全市定为4月20日至6月8日,各区县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在此期限内确定具体考试时间。考生须在半天内考完所规定的两项体育考试项目。游泳项目按淄教体卫字【2008】22号文件规定时间组织测试。
  考试地点由区县自定。
  2、记分办法
  (1)每一考试项目满分为100分,1000米和800米跑按考生成绩平均分的40%;立定跳远、引体向上、仰卧起坐、游泳(三项考生任选一项)按考生成绩平均分的30%记入升学考试总成绩,升学体育考试满分70分。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