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建设、公安、规划等部门要各负其责,加强协作,全面落实消防规划编制专项资金,认真开展好新一轮的城市消防规划编修工作。各区县、高新区要结合当地产业布局、城市功能划分及相关专业规划的调整,进一步完善城市消防安全规划布局。年内,要完成所有重点乡镇消防规划编制工作。各级政府要将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纳入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各级发改、财政、建设、规划等部门要将公共消防设施经费纳入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和财政预算,并确保落实。要按照“快补旧账,不欠新帐”的要求,加快城市消防站、市政消火栓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步伐,确保达到国家标准,市政消火栓完好有效率要达到95%以上。要认真贯彻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充分利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平台,依托农村社区服务中心,深入推进公共消防服务向农村延伸。要切实加强农村消防队伍建设,采取政府投资、政企联办、村企共建等模式,在各乡镇建设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在各村庄建立志愿 或义务消防队。要结合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搞好农村消防规划和消防车道、消火栓等公共消防设施及灭火救援设施器材建设,初步在全市形成城乡一体化的火灾防控体系。
三、强化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完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机制
以建国六十周年大庆和第十一届全运会消防安全保卫为主线,从3月份至10月份,在全市范围内分三个阶段组织开展“全警全力、平安全运”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一、二、三号行动,全面深入细致地排查整治各类火灾隐患。继续深入开展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九小场所”和“三合一”建筑为重点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和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行动,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部门执法联动机制、火灾隐患排查整改责任机制和重大火灾隐患举报、通报、公示、政府挂牌督办机制,切实加大对火灾隐患的整治力度。在全市人员密集场所积极推行推闩式门锁系统、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错时检查等物防、技防、人防措施,确保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切实加强消防设施和消防产品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制假贩假、违法经营消防产品等行为。
四、优化消防安全监督管理,推进消防监管体制改革
继续推行以“六化”为核心、以“标识化”、“可视化”为载体、以“123”(即一畅两知三能)工程为重点的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按照分级分类管理的要求,由各级公安消防部门及公安派出所分级组织实施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九小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的监督指导,并组织专项检查验收。上半年,要完成对全市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分类评价,并逐步向其他社会单位推开;年底前,要完成对全市50%“九小场所”的分类评价。积极探索建立消防安全等级公告、消防安全星级挂牌、消防安全等级与企业信誉等级认证、保险费率挂钩联动机制,逐步形成“重点突出、监管有效”的消防安全监管模式,切实推动消防安全监管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