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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教育局、淄博市人事局关于二○○九年全市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的安排意见

淄博市教育局、淄博市人事局关于二○○九年全市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的安排意见
(淄教师字[2009]1号)


各区县教育(教体)局、人事局,高新区地事局、组织人事部,市教育局局属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和《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提升我市中小学教师队伍的现代教育理论水平,2009年,我市教师继续教育以现代教育理论研读为主要内容,以网上研修为主要形式,对全市中小学教师开展现代教育理论培训,现对有关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目标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推进教师专业化发展为导向,以全面提升中小学校长和教师素质为重点,以现代教育理论研读为主要内容,坚持面向全员、突出骨干、倾斜农村的方针,以提升全市中小学教师队伍的现代教育理论水平为主要目标,推进教师的专业化发展,推进中小学素质教育。
  二、培训对象及学习内容
  1.培训对象:中小学教师(含职业高中、职业中专、幼儿园)及学校管理人员。
  2.学习内容:2009年,全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新增科目为《现代教育理论导读》、《专业技术人员能力建设教程》、《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培训教程》和《团队建设与创新》,2008年开设的《素质教育概论》、《有效研修》、《有效教师》、《有效技能》四门课程继续保留,专业技术人员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一门或多门课程学习,已培训合格的课程不能重复选择。
  三、组织报名
  3月31日前,区县属学校以学校为单位、乡镇学校以乡镇为单位,到区县教育局进行学员信息确认、选择培训科目、订购教材、交纳培训费;市属学校到市教师教育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各区县于4月10日前,将培训费、教材费及教材征订单报市教师教育办公室。
  信息确认、选择培训科目和交费的流程,按照淄博市人事局教育培训网(hppt://www.zbpe.gov.cn)的有关说明执行。
  四、培训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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