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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全市中等职业学校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的通知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全市中等职业学校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的通知
(便函[2009]19号)


各区县教育(教体)局、高新区地事局,市属各职业学校,各有关学校:
  为进一步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鲁改办发[1995]38号文件精神,根据山东省教育厅鲁职教函[2007]2号和鲁职教函[2008]5号文件要求,我市自2009年起,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毕业证书验印时须提交山东省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书。为做好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市教育局与广播电视大学联合组成淄博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办公室,地点设在淄博市广播电视大学计算机考核办公室(以下简称计考办),负责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的计算机能力考核及合格证审验工作。各学校要加强领导,统筹安排,认真组织学生参加计算机应用能力等级考核,巩固提高学生的计算机应用技能。尤其是对即将离校上岗实习学生,一定要在学生离校前组织学生参加考核,以免影响学生毕业办证。
  二、考点设置。凡具备条件(50台计算机以上专用机房)的学校可向市计考办申请成为考点;不具备条件的学校,市计考办将本着方便考生的原则,就近设立考点。已开考的学校要认真总结经验,并进一步完善有关考核制度,针对考核中出现的问题采取措施,确保考核顺利进行;将要开考的学校要在加强教学,充实设备,不断提高学生理论水平和操作技能的同时,争取早日设点。
  三、考核办法。学校根据各自情况提前一周将考生信息(打印、电子版各一份)报市计考办,由市计考办统一安排考试。考试成绩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取得优秀或合格成绩者,由省计考办颁发相应合格证书;成绩不合格可参加补考。
  四、参加范围。全市所有中等职业学校学历学籍学生,毕业证书电子注册时,计算机相关专业的毕业生须提交计算机应用能力中级合格证书;非计算机专业的毕业生须提交初级以上合格证书。
  五、其他政策规定。根据鲁人发[2002]9号文件的有关规定,获得计算机应用能力初级合格证书、中级合格证书后,可在职称计算机考试中的“中文Windows98操作系统、Word97中文处理、Excel97中文电子表格、计算机网络应用基础和WPSoffice办公组合文字处理”等模块中分别免考1类和2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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