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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印发2009年教育工作综合督导实施方案的通知

  师资与办学条件组:由3人组成,负责核查指标:B2督导整改中有关内容;B3教师配备;B4教师培训;B9校舍用房; B10实验教学仪器设备;B11现代教育技术设备。
  教育经费组:由3人组成,负责核查指标:B2督导整改中有关经费的内容;B12预算内教育经费支出;B13教师工资;B14公用经费;B15学生资助; B16教育附加征收管理与使用。
  三、督导基本程序和基本方法
  (一)基本程序
  1.各分团到达各市后与市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见面。召开见面座谈会,在见面座谈会上,由市政府分管秘书长抽签,经督导分团确认后,确定重点抽查的2个县。
  2.第一天上午,督导市直单位。综合组、师资与办学条件组同市政府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座谈,查阅有关档案资料,了解全市有关情况;综合组检查教育督导制度建设情况。教育经费组(全天)核查市教育、财政、地税、国税等有关部门的教育经费账表,核实验证有关教育经费情况。
  下午,各分团到达重点抽查的第一个县,与县政府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见面,召开见面座谈会。会后,综合组督查县中等职业学校和部分县直中小学,查阅档案资料,了解掌握有关情况。师资与办学条件组抽查验证县直小学、初中、高中教师队伍建设和办学条件达标情况。教育经费组核查市级教育经费情况和整改内容落实情况,查阅档案资料、账表。
  3.第二天上午,早餐后,督导分团成员集合,由县长或分管副县长抽签,经督导分团确认,确定重点抽查的2个乡,然后各小组按照分工开展工作。其中,综合组上午与县政府领导及县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座谈后,检查教育督导制度建设情况,查阅档案资料;下午到1个乡抽查农村中小学,深入了解有关指标落实情况。师资与办学条件组上午,下午各查1个乡,核查验证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和办学条件达标情况。教育经费组全天走访县财政、地税、国税、教育等部门,核实验证预算内教育经费支出、教师工资、公用经费、学生资助、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征收管理使用等情况。
  下午,各分团根据实际情况,赶到第二个县或返回市驻地。
  4.第三天,开始对第二个县督导,活动安排同第一个县的第二天。
  5.第四天,上午继续抽查第二个县。综合组督查县中等职业学校和县直中小学;查阅档案资料;整理督查情况。师资与办学条件组抽查验证县直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和办学条件达标情况。教育经费组整理汇总情况。下午至次日(第五天)上午,各督导分团汇总情况。
  6.完成第一个市的督导后,若逢双休日,各督导分团继续汇总督导情况,周日下午,举行与第二个市见面会,各项活动安排及工作程序同第一个市,时间顺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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