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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对张店城区新建、改建或插建住宅小区居民子女义务教育段学生入学的公告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对张店城区新建、改建或插建住宅小区居民子女义务教育段学生入学的公告


  近年来,我市城市化进程加快,城区人口急剧增加,新建、改建或插建住宅小区的配套学校建设相对滞后,义务教育段学校生源多、班额大、办学压力过大等问题依旧突出。现有学校服务片区都是根据学校设计规模和片区内学生数量确定的,且相对保持稳定。许多新建、改建或插建(以学校建成时间确定)住宅小区学生数量剧增,且新生相对集中,学生比例数严重超出规划数据,一些学校无法再承担片区内新迁入业户子女的就近入学,因孩子上学难所引发的矛盾时有发生。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城区义务教育段学校划片招生程序,保障新建、改建或插建住宅小区居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逐步实现我市城市化建设和学校建设的良性发展。现就张店城区新建、改建或插建住宅小区居民子女实行义务教育段新生入学预报名制度公告如下:
  一、2009年义务教育段招生,张店地区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班额标准,“小学班额不超过45人,中学班额不超过50人”,并接受社会监督。
  二、对2009年5月30日以前入住的业户,已取得房产证和将户口迁入本小区,其子女达到入学年龄的,由该小区开发商进行登记,继续实行义务教育段学生入学预报名制度,教育行政部门将根据生源情况和教育资源分布统筹入学问题。(预报名时间为5月10--5月20日,联系电话:2187010;地点:张店区教师进修学校院内)
  三、购买新建、改建或插建住宅小区住房的居民,须慎重考虑并向住宅小区开发商了解本小区子女就近入学是否有保障,不要轻信任何虚假宣传和承诺,以免贻误孩子就学。
  四、购买零散二手房的,2008年5月1日以前完成产权过渡及户口迁移手续的,其业户子女属起始年级的,按划片入学范围安排入学;2008年5月1日以后购买的业户,相关手续办理完备后需入住一年以上,其子女属起始年级入学的,按划片入学范围安排入学。
  非起始年级的学生,片区内学校已达到规定班额的,不予办理转学手续,外区县转入的学生,教育行政部门将根据区域内教育资源状况给予统筹安排。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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