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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对高中复读生招生学校办学条件进行复查的预备通知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对高中复读生招生学校办学条件进行复查的预备通知
(便函[2009]33号)


各区县教育(教体)局、高新区地事局,局属各高中学校:
  为进一步规范高中复读生招生学校办学行为,提高复读生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定于2009年4月中下旬对全市各高中复读生招生学校办学资质、师资队伍、校舍条件、教学设施、生活设施等办学条件进行复查,并对学校教学计划、教学目标和教学效果进行座谈了解。在对办学条件进行全面复查的基础上,对符合复读生学校办学条件的将重新公布高中复读生招生资格学校名单,对不符合条件的将停止招生。同时,对部分区县新申报的高中复读生招生学校进行审核验收。最后,根据各学校办学条件合理确定学校办学规模和2009年各学校复读生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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