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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加强学生外出活动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加强学生外出活动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
(淄教安字[2009]10号)


各区县教育(教体)局、高新区地事局,局属各学校:
  随着天气转暖,部分中小学(含幼儿园,下同)计划组织中小学生(含幼儿园幼儿,下同)开展春游、远足等外出社会实践活动,为了加强各类外出实践活动的安全管理,保障师生安全,现紧急通知如下:
  一、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外出实践活动,要突出教育主题,坚持“就近、方便、安全”的原则。活动前要制定详细的活动方案和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健全活动安全保障措施,分工负责,责任明确。要选择安全的活动路线和场所,选择手续全、车况好的车辆,驾驶员证件齐全合格,严禁车辆超载。恶劣天气和安全无保障的,一律不准组织外出。
  二、要结合外出实践活动的特点,在活动之前对师生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提高自我防护能力。活动中出现意外事故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第一时间上报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
  三、严格落实外出活动审批制度。市、区县教育局分别负责市属学校、区县属学校及乡镇学校组织外出活动的审批。未经审批,严禁学校组织学生集体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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