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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淄博市教育局值班工作细则的通知

  3、公务来电接听制度。值班人员应认真接听值班期间的来电,文明应答,必要时应予核对并整理《电话记录》后按规定程序报告;重要来电应要求对方以书面形式发送;基层单位及群众来电,比较明确的问题可直接答复,重要问题经请示领导后按规范口径答复,必要时可帮助联系、处理。
  4、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手续在值班室履行,接班人员须提前到岗,交班事项应书面交接,并由交接班双方签字确认。
  5、保密制度。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保密规定,不得向无关人员透露涉密信息。
  6、值班通报制度。不定期对教育系统的值班情况进行抽查,对值班人员漏岗、脱岗以及迟报、漏报、误报和瞒报重大突发事件信息等情况及时进行通报。
  7、设备使用管理制度。值班人员在值班前应检查电话、传真、复印机、电脑等设备是否完好,确保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要熟练应用各种办公设备,保证信息传递畅通。
  三、值班人员的基本要求
  1、值班岗位必须配备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不得安排临时聘用人员、离退休人员值班。
  2、值班人员应具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熟悉本单位的工作任务和运作程序,有较强的综合协调能力和处理问题的能力。
  3、处理各类来文、来电、来信和领导批示要“迅速、准确、稳妥、保密”,工作要高质量、高效率。
  4、值班人员要按时交接班,接班时应主动阅读上一班的值班记录,向交班人员询问应该继续完成的工作;交班人员要将已办和待办事项向接班人员交待清楚,并签字交接。
  5、值班人员当班期间要及时接听电话,认真作好值班记录,重要事项要及时送带班领导批示,并完整、扼要地将处理过程记录在值班日记本上。
  6、值班室的设备由办公室(值班室)统一管理。值班人员要注意保持值班期间通信等各项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如发现设备出现故障或损坏要及时报办公室负责人联系维修。
  7、值班人员对来访人员要热情接待,问清身份和来意,妥善处理。针对不同身份和来访内容,分别请相关业务科室处理。
  四、值班事项的办理方法和程序
  1、来电的处理
  (1)接听电话要使用文明用语,并作好电话记录。电话记录应载明:来电时间(年、月、日、时、分)、来电人的单位、姓名、职务、联系电话、来电内容、处理意见及办理结果。对重要电话,须与对方核实一遍,以确保无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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