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淄博市教育局值班工作细则的通知
(淄教办字[2009]10号)
各区县教育(教体)局、高新区地事局,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值班和应急管理工作,保证全市教育行政工作高质量、高效率运转,现将《淄博市教育局值班工作细则》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九年四月二十日
市教育局值班工作细则
为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值班管理,规范值班工作,保证全市教育行政工作高质量、高效率运转,实现值班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参照《淄博市政府系统值班工作规范》,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办公室(值班室)工作职责
1、负责市教育局工作日24小时值班工作,确保本部门与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联络畅通。
2、负责法定节假日和双休日的值班安排,对值班时间安排提出建议并做好通知和落实工作。值班时间按照市政府办公厅下发的通知执行,提前一周,将本部门节假日值班安排表报送市政府总值班室。
3、建立健全值班工作各项制度和规范,推进值班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建设。
4、及时报告并协助领导处置系统内发生或接报的重大突发事件。
5、负责来文来电的接收处置和督促落实工作。
6、加强本系统内值班工作的检查、督促和指导。
7、负责接待来访人员,接受单位和群众的电话查询。
8、履行本部门赋予的其他职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值班制度
1、市教育局办公室(值班室)负责市教育局日常值班工作,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的值班工作由局办公室统一安排,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及重大活动、重大会议等敏感时期,安排局领导在岗带班并加强值班力量。法定节假日值班时,值班人员于每天下午4时前向市政府总值班室汇报值班情况。各区县教育局、局属各单位均应赋予内设机构值班工作职能,并结合各自实际情况,抓好值班工作的落实。
2、值班记录制度。值班工作要统一制作规范的值班记录簿并严格执行值班记录制度。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应将发生的事项和处理情况在值班记录簿上记载。值班记录应字迹清楚,要素齐全,详略得当。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置,应按时间顺序(精确到分钟)详细记录处置过程。值班记录簿须编号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