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在全市幼儿园开展文明礼仪教育活动的通知
(淄教基字[2009]12号)
各区县教育(体)局、高新区地事局,市直各幼儿园:
为加强全市幼儿教师和幼儿的文明礼仪修养,培养幼儿教师的职业能力和促进幼儿的文明行为习惯,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幼儿园开展文明礼仪教育活动,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在幼儿园开展文明礼仪教育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文明礼仪,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是幼儿教师职业能力和幼儿文明行为习惯养成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幼儿教师是孩子除家长之外的第一任老师,幼儿教师的礼仪素养,直接关系教育孩子能否从小树立和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而在幼儿园中开展幼儿礼仪教育,对幼儿从小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为此,要充分认识在幼儿园中开展文明礼仪教育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努力提高自觉性,加大措施,切实把文明礼仪教育活动搞得扎扎实实。
二、开展文明礼仪教育活动的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在幼儿园中开展文明礼仪教育,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实行幼儿教育培训与幼儿教师教育相结合,以提高幼儿教师的文明礼仪素质水平和幼儿的文明礼貌行为为目标,通过集中开展幼儿教师文明礼仪培训和幼儿文明礼仪教育活动,带动和促进全市学前教育文明礼仪教育水平的提高。
三、开展文明礼仪教育活动的方法步骤
1、组织发动。市教育局下发《关于在全市幼儿园开展文明礼仪教育活动的通知》,召开有关会议,部署在幼儿园开展文明礼仪教育活动的具体事宜。
2、组织培训。2009年4-5月份,由市教育局基教科负责组织,聘请礼仪专家进行礼仪教育专题培训。各区县组织幼儿教师参加学习。学习结束后,由区县组织选拔代表队,参加市教育局组织的“淄博市幼儿教师礼仪风采大赛”(2009年7-8月份)。
3、礼仪教学。教育结束后,经过学习的幼儿教师在原有文明礼仪教学的基础上,结合学习后礼仪知识的丰富及幼教的实践,尽快把学习到的内容和学习的效果在实际幼儿教学中体现出来,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质量。
附:淄博市幼儿教师礼仪风采大赛实施方案(略)
二OO九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