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进一步强化教研工作职能,努力提高教育教学工作水平。
积极探索素质教育背景下的教研工作,加快教研职能转型。在继承本市教研工作成功经验和优良传统、完善教学管理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五个转变”,即从教材研究到课程开发与实施的研究、从教学研究到教育教学研究、从指导教师教学到引领教师发展、从考试研究到教育教学质量管理、从传统教研到网络教研。
建立学科教学跟进式指导制度,提高学科教学水平。建立并完善市、区县各学段、学科教研员跟进式指导网络,并实施责任区(校)制度。以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为指导,以中小学课程方案及课程标准为依据,以提高全市中小学各学科课程教学实施能力和教学质量为宗旨,加强教学过程的跟进研究和引领,注重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把素质教育和课程改革目标要求落实到日常教学过程之中。形成新型的教学研究和不间断的教学过程指导机制,切实促进教研方式、教学方式和学习方式的变革,全面提升中小学各学科教学水平。
四、深化考试评价制度改革,构建符合素质教育的评价体系
(一)改革和完善中考招生制度,引导学校办学行为
实行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和初中学业考试制度,逐步以初中学业考试取代升学考试,加强初中学业考试命题研究,更好发挥对初中教学的导向作用。改革中考录取方式,将部分中考指标分配到初中学校,推行推荐录取、破格录取、特长录取等多种录取形式,逐步实现录取形式的多样化。改革评价方式,实行学业考试、技能考查、面试、综合素质评价、特长展示等多种评价形式,逐步实现评价标准的多元化。进一步完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逐步加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在中考录取中的权重,引导学校的教育教学行为。
(二)改革和完善学生评价机制,促进学生全面和个性发展
严格按照课程标准要求对学生进行学业评价,要通过日常学习评价与期末考试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对学生学业成绩进行评价,日常考试实行无分数评价。学校、班级不得公布学生的考试成绩,不得按学业成绩排列学生名次。要进一步完善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性评价制度,建立过程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相结合,重在过程性评价的评价机制,实行学生学业成绩与成长记录相结合的综合评价。要建立和完善学生成长记录制度,用好成长记录袋,充分反映学生的进步和成果,加强对学生课堂提问、作业展示、实践活动、标志性成果等过程性资料的积累,以多种方式对学生进行过程性评价,充分发挥评价的激励、导向、诊断、矫正功能。
(三)改革和完善教师评价机制,实施名师工程,促进教师专业成长
要树立科学的教育政绩观、评价观,完善以教师自我评价为主,学校领导、学生、教师、家长共同参与的教师评价机制,进一步发挥评价对教师的教育、激励与改进的功能,使每一位教师自身素质得到全面的最大的发展。要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的经验,以名师工程建设为抓手,综合考虑师德表现、工作实绩、工作态度、工作量、工作难度和专业发展等方面的因素,建立有利于促进教师职业道德和专业水平提高的科学的教师评价体系,不单纯以考试成绩和升学率高低评价和奖惩教师。
(四)改革和完善学校评价机制,促进学校自主定位特色发展
从改革和完善学校的评价机制入手,引导学校注重学生素质的提高和个性的发展以及学校的特色创建。要建立和完善对学校的素质教育评价制度。从更新教育理念、实施国家课程标准和课程方案、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规范办学行为、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方面科学地综合评价学校的办学水平。